关于勤工助学学生办理2021年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15

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校依法为勤工助学学生代缴岗位酬金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有关规定,纳税人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年度汇算退税。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退税)。

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汇算清缴(退税)操作流程:

1.手机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 :

实名认证登录后进入“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栏进行申报。

备注: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学校代缴的勤工助学岗位酬金个税已在税局申报,个人所得税APP学生个人账号中应可查询到申报记录,学生核实无误后根据操作指南直接选择导入记录即可,如发现有误请进行修正操作。如学生有其他收入且未在税局申报的,申报汇算清缴时请务必如实申报,如有瞒报或虚假申报,经税务机关查实,相关后果自负。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