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次数:35

根据《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关于<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资助项目


一、学费资助


(一)资助对象

  今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的对象包括以下学生:

(1)2022年参军入伍(含直招士官)的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毕业两年内);

(2)2022年参军入伍(含直招士官)的在校生;

(3)2022年退役复学生;

(4)通过高考、单招、扩招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报送材料

申请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征兵网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一式两份;


2.退役复学生、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复学证明一份(仅退役复学生需提交 ,oa打印完成审批的《学生复学申请表》);

(3)从征兵网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一式两份,退役安置人民政府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征兵网上在线填写和打印的,手写无效,必须加盖应征入伍武装部/退役安置人民政府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公章。报送材料要整齐规范, 申请对象必须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不包括成教学生)。

2.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可以补报一年,例如今年为报送2022年资料,因此今年可补报2021年资料(但不能补报之前年度)。

3.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

1.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不包括成教学生)

2.持有退役证


(二)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0月20日前


(三)申请流程

退役士兵凭退役证向各二级学院(教学点)提交申请,由二级学院及教学点汇总申报。

(四) 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均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1650元/学期,如学生申请并通过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结合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情况补充资助。

2.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