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申报须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604

中国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申报须知

理赔范围、注意事项及需交材料

一、理赔范围:意外伤害引起的门诊及住院治疗费用,疾病引起的住院费用

1)意外伤害并在任何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治疗可理赔;

2)疾病在购买保险生效一个月后到任何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可申请理赔(疾病门诊不受理理赔);

我校附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有:南方医院、一五七医院、武警医院、白云区人民医院。钟落潭医院特批归入可理赔医院。沙河人民医院属于一级医院,不包含在可理赔范围。

、上交的理赔资料如需存底请在上交前自行复印留底,保险公司受理理赔时需收原件

、重大意外、疾病(万元以上)请及时报学生处、保险公司备案:

学生处联系电话:020-87729600

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1

  

保险理赔申报材料清单:

1.手写的情况说明,包含:何时何地发生何事、在何处治疗、治疗总费用、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在广州市开户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三大商业银行,其它银行不能入款);或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并在卡图上签名。

4.治疗材料:

1)门诊或住院病历(必须要有第一次就诊记录)

2)用药清单

3)检查(验)报告

4)费用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必须是正式机打医疗发票,所有发票都必须提供对应的治疗材料,如,对应的病历记录、检查报告或用药清单

6)住院需提供住院清单、出入院证明或小结。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请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5.如果已经在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完成此案理赔,请提供加盖公章的理赔结果清单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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