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2-28   动态浏览次数:14


教学机构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过往学年第学期补考不及格的课程,以及延后至本学期重修的课程。公共选修课不安排重修。

涉及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重修工作安排

(一)信息核对与确认

1.请各二级学院核对附件1的学生名单是否有错漏。

2.部分重修课程本学期未开设同名课程,见附件2,请各二级学院确认开课形式(替代课程/开设重修班/延至下学期),并按要求填写附件2。原则上替代课程必须是同专业或相关专业类似课程,替代课程的学时学分不得低于原课程。

请各二级学院34日下午17:00,将附件1核对情况和填写完整的附件2,通过OA反馈至教务处计晗芬。

(二)重修报名

1.除体育课外其他课程重修由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选课,具体操作指引参见附件3。重修报名选课时间为35日上午9:00—37日下午17:00。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选课。

2.体育课重修选课由体育艺术教学部统一安排,体育课重修名单见附件4

重修课程的学习及考试安排

1.本学期毕业班学生不在校学习,毕业班重修建议各教学机构组织授课教师基于数字化课程学习资源开展重修教学组织工作。重修学生应主动联系授课教师,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请开课单位保存好重修学生的学习过程材料和数据。

2.毕业班重修考试课程考核成绩(即总评成绩)的评定应由课程结束时考试成绩(即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30%。重修考查课程考核成绩是单元测试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60%,平时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40%。各种形式的平时单元测试不得小于2次,以2-4次为宜。

3.为做好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保障相关毕业工作有序开展,请各教学机构于202442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的成绩录入工作。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考核组织及成绩录入工作的要求另行通知。

4.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跟班重修和考试,重修学生应主动联系授课教师,按照授课教师要求完成重修学习任务。

)其他事项

1.重修报名时间结束后,教务处将于一周内公布重修选课情况汇总表。

2.高职专业学院、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企业等教学点参照执行,无需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报名。校外教学点成绩不合格名单见附件5,请各二级学院收集各教学点学生重修安排表(附件5)于37日下午17:00发教务处计晗芬老师备案。

三、结业生重修工作安排

1.请二级学院组织结业生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附件7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36日下午17:00

2.各二级学院将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及结业生重修安排汇总表(附件8)于37日下午17:00前提交教务处审核。

3.学校审核结束后,结业生重修选课情况将在学校教务处网上公布。结业生按照公布的选课情况联系老师,进行课程学习和考核。


附件1.学生重修名单及课程

2.本学期未开设同名课程情况表

3.学生重修选课操作指引

4.体育课重修名单

5.校外教学点成绩不合格名单及重修安排表

6.结业生名单(统计时间2024228日)

7.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

8.结业生重修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20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