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发稿时间:2019-05-09    浏览次数:10524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精神,我校与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和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开设高职专业全日制大专班,教学地点分别在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和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现已开始接受报名。

一、招收对象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可参照但不限于附表1中的中职专业。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具体见附表1;

住宿费:按肇庆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和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住宿费标准收取。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8日。

(二)报名地点:

1肇庆市考生:到原就读学校招生办或直接到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现场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梅州市考生:到原就读学校招生办或直接到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现场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应届生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往届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27 号)要求,可在5月5-8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四、体检时间

 5 月 9 日~15 日期间安排,具体时间待定。考生需于上述时间内返回学校,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

五、考试及考试时间

(一)考核内容与分值:考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各占50%比例,考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试满分值的40%。

(二)考试时间:5月13日上午10:00-12:00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地点分别设在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和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三个考点。届时详见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网。

(三)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5月20-21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表2。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考试结束后,我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考试成绩。考生考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我校自行印制,保证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在校长签章并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四)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5月30日前完成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办网站上公示。我校公示考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八、教学地点

分别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和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具体见附表1。

九、毕业证的发放

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发给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45757

电子邮箱:gdgmxsc@163.com

http://www.gdgm.edu.cn,http://www.gdgm.cn

招生网址:http://dept.gdgm.cn/zsw

十一、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

人:王刚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电子邮箱:gdgm87702519@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963;邮政编码:510510

 

 

附表1

2019 年高职专业学院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一览表

序号

高职招生专业

(代码)

学制

招生计划(人)

对接中职学校

及教学地点

参照中职专业名称

学费

(元/年)

招生地市

1

数控技术(560103)

2年

110

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

机电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6410

肇庆

2

汽车电子技术(560703)

2年

110

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

6410

肇庆

3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2年

55

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

计算机平面设计、工艺美术、平面媒体印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

6410

肇庆

4

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

2年

110

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工艺美术

6410

肇庆

5

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

2年

110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6410

梅州

6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2年

55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美术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平面设计

6410

梅州

7

会计(630302)

2年

110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电算化

5250

梅州

8

电子商务(630801)

2年

55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

5250

梅州

合计

715

 

 

 

 

 

 

附表2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4月30日前

试点高职院校公布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招生简章

5月4日前

各市教育局会同本市有关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统筹做好考生报考资格推荐工作

5月5-8日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办理补报名手续

5月9-15日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

5月13-14日

试点高职院校协同试点中职学校组织进行考生“测试”

5月15日

试点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考生拟录取方案

5月17日前

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高考补报名考生体检结果报省招生办公室

5月18日

试点高职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本校高职专业学院拟录取考生信息

5月20-21日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试点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5月30日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高职专业学院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过审核通过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