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24号)要求,学校对口指导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建设单位)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培育单位)。
10月24日上午,我校召开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论证会,以刘贻新副校长担任组长的7人专家组,对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的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了论证。
专家组听取了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关于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询问、答辩和论证。
专家组一致同意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的“省域双高”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通过论证,上报省教育厅。

(图/江春琳 文/郑晗 审核/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