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通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基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具有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定义】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主要包括学校助学金、学校助学借款及学费缓交、学校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第四条 【原则】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由学生奖助基金支出,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或国家资助未能覆盖的应助学生补充资助,遵循专款专用和应助尽助原则,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申报名单及资助内容。
第六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项目的审定(批)、全面领导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统筹组织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项目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二级学院】负责学院学生的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申请、评审工作和获助学生教育管理。
第九条 【财务部】负责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的发放。
第十条 【纪检室(审计工作部)】负责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的审计、监督,确保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和管理符合规定。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基本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 【基本申请条件】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第四章 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工作要求】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应助尽助原则。
第十三条 【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学校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结合学校当年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提出资助方案,提交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二)学校助学借款及学费缓交、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提交二级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由分管学生资助工作校领导审批。
第五章 学校助学金
第十四条【资助对象】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但未获得资助的学生,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及省级专项资助申报条件但未获得资助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学校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学校助学借款(含学费缓交)、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奖学金。
第十五条【资助发放】财务部根据学校助学金评审结果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账户中。
第六章 学校助学借款及学费缓交
第十六条【资助对象】学校助学借款主要资助对象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全额缴纳学费且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获批的学生。对短期内(3-10个月)因家庭经济状况影响,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学生则可申请缓交部分学费。
第十七条 【借款额度】 学校助学借款最高额度为:本学年该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合约期内借款免息。
第十八条 【申请条件】 学校助学借款申请条件: 除符合学校补助及学费资助的基本申请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未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二)无不良消费现象。
第十九条 【期限】 学生每次申请学校助学借款或缓交部分学费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或超过缓交期限的违约学生,学校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一)按银行贷款年利率收取借款利息。
(二)在公开场合和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三)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借款本息。
第二十条 【借款或缓交程序】 凡申请学校助学借款或缓交部分学费的学生,必须于每学年入学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学借款申请表》(见附件1)或《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2),二级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根据审批名单,由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十一条【补充说明】学校与借款学生的权利义务中,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和约定实施。
第七章 学校特殊困难补助
第二十二条 【定义】 学校特殊困难补助是对学生或学生家庭成员因遭遇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时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
第二十三条 【补助标准】根据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和生活困难的情况而定,原则上每学期每生不超过3000元。
第二十四条 【申请程序】 凡申请学校特殊困难补助的学生,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二级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补助金由财务部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账户。
第八章 学费减免
第二十五条 【资助对象】 学费减免对象主要是缴纳全部学费确有困难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的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为特殊困难,难以维持继续在校学习和生活。
第二十六条 【资助标准】 分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学费的100%和50%两个等级。
第二十七条 【申请次数】 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次学费减免,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申请程序】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于每学年初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供佐证材料,二级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制度管理者】本办法管理者为学生工作部负责人,由其负责本文件的拟订与优化、使用培训与解释,以及牵头落地执行。
第三十条【生效日期及解释权主体】本制度由校长批准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文件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校长办公会授权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学借款申请表》空白表单
附件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空白表单
附件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空白表单
附件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空白表单
附件1:GDGM-XS-03-07-F02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学借款申请表
学院专业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学 号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入学前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
孤 残 | □是 □否 | 单 亲 | □是 □否 | 烈士子女 | □是 □否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学生受当地民政部门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
家庭成员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助学借款申请 | 本人于年月向学校申请助学借款元,以缴纳年学费、住宿费共元,愿意与学校签订《借款合同》,并承诺于年月前还清全部借款,请学院领导批准。 附《借款合同》。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 | □一般困难 □困难 □特殊困难 □无 | 民政部门证明 | □有 □无 |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班 主 任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学生工作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GDGM-XS-03-07-F03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 学 号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学院 |
| 班 级 |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 | □一般困难 □困难 □特殊困难 □无 | 联系电话 | 本人 |
|
家庭 |
|
详细通讯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申请
理由 | 简要表述,详细情况另附页说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还款计划 | 第一期: 年 月 日 前交 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 前交 元。 上述还款计划已经过本人家长同意,并承诺按按时还款。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学生家长 或监护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班主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二级学院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案 | 原件送财务部(复印件留存备案)。 签收人: 年 月 日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附件3:GDGM-XS-03-07-F04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 学 号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
二级学院 |
| 班级 |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 | □一般困难 □困难 □特殊困难 □无 | 联系电话 | 本人 |
|
家庭 |
|
详细通讯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申请
理由 | 简要表述,详细情况另附页说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
班 主 任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 审查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4:GDGM-XS-03-07-F05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学 号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入学前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
孤 残 | □是 □否 | 烈士子女 | □是 □否 | 优抚家庭子女 | □是 □否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 | □一般困难 □困难 □特殊困难 |
申请学费减免等级 | □一等:当年学费全免; □二等:当年学费减免50%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佐证材料 |
|
班 主 任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 学院 审查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________学院___年级_______专业___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