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前)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241

有关部门:

省教育厅已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1.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含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人文社会科学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2.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在申报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

(一)重点平台:可申报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1)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限报1项。

(2)还可申报除(1)以外的科研平台1项;

(二)创新团队项目:可申报不超过3项。

(三)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2项。申请人须有高级职称。

2.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2项。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平台主持在研而未结题的,不得参与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但可以参与平台、团队及重点领域项目申报。正高职称教师不得申报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已立项过该类项目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该类项目。

三、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资助经费

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学校资助经费10万/项;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学校资助经费5万/项;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资助经费3/项。

六、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一)学校遴选提交

6月1日前,申报材料“姓名+项目类别”(例:张三+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命名发送至科研处胡玉龙OA,校内遴选,择优推荐;申报书请自行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

(二)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提交

6月8日前,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须将申报材料提交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gdjyky.gdedu.gov.cn)。

(三)申报者须在教育厅申报系统里提交签字盖章的证明页面(pdf版)

七、联系方式

1.教育厅联系人:钟老师,电话:020-37628043;哲学社科学类马老师,电话:020-37628271。

2.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二维码(见附件)

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曰: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3.学校科研处胡玉龙,电话:13926439773或企业微信

 

科研处    

2023年4月27

附件1:附件2: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xls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