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前)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480

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4项,每个选题限报1项。

二、申报人条件

1.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2.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三、其他要求

因涉及遴选环节,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胡玉龙oa,申报书以“项目名称+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其他要求请参看附件

学校联系人:科研处胡玉龙 13926439773

 

附件:1.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

2.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

3.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

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附件2: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pdf附件3: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wps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