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前)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638

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申报类型

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每类包括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两项:

(一)科研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原则上本科院校)、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二)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申报名额及负责人条件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30,具体限额如下

1.重点平台:

(1)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不超过1个,

要求参看附加1。

(2)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不超过1个

要求参看附加1。

(3)其他平台:合计不超过1个

①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中心

要求参看附加1。

②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要求参看附加1。

③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要求参看附加1。

2.创新团队项目:我校申报不超过3个。

要求参看附加1。

3.重点领域专项:我校申报不超过12个。

要求参看附加1。

4.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我校申报不超过12个。

要求: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平台主持在研而未结题的,不得参与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但可以参与平台、团队及重点领域项目申报。正高职称教师不得申报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项目。

(1)特色创新项目

项目申请人须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正高职称教师不得申请该类项目。其他要求参看附加1。

(2)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项目申请人须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且申请人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资助。其他要求参看附加1。

、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项目申报人根据专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2)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 3 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人员不得申报。

4)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主持在研而未结题的,不得参与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但可以参与平台、团队及重点领域项目申报。

5正高职称教师不得申报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项目。

四、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核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资助经费

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学校资助经费10万/项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学校资助经费5万/项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资助经费3万/项

、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高校认真进行组织, 按时完成所有的申报工作。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210.76.75.91/), 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 2021年 5 月 11 日至 6 月 7 日无平台账号者联系科研处胡玉龙申请账号。申报书材料需待系统开放后自行登录下载。

2.因涉及遴选推荐环节,请申请人务必于2021年5月27日前将填报无误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胡玉龙oa,申报书以“项目名称+姓名”命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未按时提交材料者,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附件材料。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 support@e-plugger.com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

胡玉龙: 020-87733006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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