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职员工:
经2024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现就相关办理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自《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试行)》制度发布之日起,原《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收费方案》作废。
办理天河校区月及荔湾校区月保车辆的。居住校内教职工已录入车辆管理系统的,无需再申请,居住校外教职工需重新提交《车辆停放信息登记表》,请在2024年7月8号前完成申请审批,相关管理及收费标准按照新制度执行。
办理天河校区及荔湾校区上下班免费(免费时间:06:00-24:00),已录入车辆管理系统的,无需再申请。
白云校区执行教职员工全天免费,已办理的,无需再申请,校外人员则按规定执行。
天河校区原已办理月保或者年保的校外人员,自新制度发布之日起,不再进行续费,车辆停放日期截止原缴费执行日期,后续需办理的,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提交审批。
关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停放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相关操作指引的通知.docx
保卫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