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办法 统筹力量做实日常监督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329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着力统筹监督力量,细化监督职责,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为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提供规范指引。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二条明确要求,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广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委成立后,党风政风监督室如何承担综合协调职责,与新组建的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协同发力开展监督,是他们思考的重要课题。

广州市纪委监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办法》,对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的党风政风监督职责进行了分工。要求各监督检查部门对联系地区、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负责做好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责任追究类问题的办理及处置,《工作办法》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统筹做好这两类问题的处理,并加强政策指导和情况汇总。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可承办相关问题线索,必要时可牵头主办涉及面广的重要问题线索。

《工作办法》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对中央、省和市部署治理的突出问题、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有关单位移送的突出问题等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并按程序移送相关监督部门、主责单位办理。监督部门发现联系对象存在的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突出问题,可以单独或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