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校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9-05-15   浏览次数:69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结合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及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的实际需要,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校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学校2019年度中心工作的实施,按照学校创新强校工程规划,依据智能制造等特色高水平专业群优势,积极开展各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整体提升学校技术技能创新服务能力。

二、立项范围

一般(含青年)研究课题包括自然科学类研究、人文社科类研究、教育科学类研究项目共3个类别。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自然科学类申报课题。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支撑重大原创性成果突破与关键核心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2.人文社科类申报课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3.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拟申报课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项目理念先进,论据充分,目标明确具体、基础条件扎实,方案科学可行,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效益明显。

5.相同或相近名称且研究内容相似的已立项课题(包括各级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立项。

(相关申报书,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我校全体在编和非在编聘用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2.作为课题申报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作为课题参与人,每人限参与2项(含申报负责人)。

3.截止至2019430日,如有校级立项课题2项仍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19年的一般(青年)项目。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其中,申报青年课题的课题组全体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

(三)特别说明

1.为支持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以及示范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需要,凡已入库并提出申请的可优先立项为2019年校级课题。凡具备且确为标志性成果培育所必须的课题,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在同等条件下亦可优先立项。

2.凡申报2018年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但未获立项的课题,如选题符合省一流高职院校标志性成果要求,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立项(或委托立项)。

四、立项资助经费

校级立项的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研究经费从学校科研经费、创新强校工程之“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子项目中划拨,资助经费每项0.51万元。

五、申报立项工作程序

学院科研处发布立项通知---教职工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排序推荐---科研处汇总初审---专家组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资助经费分配---学校发文批准立项---签订科研任务协议书。

六、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2019516日起—64日止,申报人向所在部门提交相关申请表。

2.各部门排序推荐时间:201965日—67日,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推进和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需要对申报课题进行初评排序,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科研处。(见附件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部门排序推荐表)

3.科研处初审时间:201968日—610日。

4.专家评审时间:2019610日—615日。

各部门在截止日期201967日前未能如期提交申报材料的,科研处不再受理申报。

科研处联系人: 谷老师 电话:87733006

科研处

2019515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申请书申请书》

附件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申请书》

附件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教育科学)申请书》

附件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部门排序推荐表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申请书.docx

附件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人文社科) 申请书.docx

附件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教育科研)申请书.docx

附件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部门排序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