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次数:30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我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

依据《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建议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设定为21人。人员构成比例如下:

1.拟在学院领导和直接业务职能部门(科研处、教务处)中推选产生5人(少于总人数1/4);

2.拟在学院全体专任教师队伍中推选产生13人(占总人数62%,大于1/2),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

3.拟在学院其他行政职能部门中推选产生3人,原则上各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开创精神;

2.中层或以上干部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专任教师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水平专业建设(含品牌专业建设)的负责人;

(2)近三年以学校名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或教学奖励;

(3)近三年以学校名义主持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有刊号的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其中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著作(或主编教材)2部以上;

(5)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含挑战杯等),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或省级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

4.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学术道德好,热心学术工作和学术活动,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在广大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身体健康,能及时、认真履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三、时间要求

全部推荐工作于5月5日下午4点前完成。请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推选程序开展工作,并填写“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表”(见附件1),  电子版OA至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谷丽洁老师收。





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9.4.24

附件1: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