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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 |||||
作者:心空 文章来源:学院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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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献血的目的意义 献血助人,救死扶伤。献血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一项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不仅是医疗任务,也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我校无偿献血的对象和健康标准 1、 献血对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 2、学生由班级团支部统一登记后交所在专业系,经医务所、党办审核后公布名单。 四、献血日期: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8时开始 五、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献血前应尽可能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不要过累,不要做剧烈运动。为保证血液质量,在献血前一天和当天早晨不要吃油腻食物,如肥肉、油饼等,要求多吃些清淡食品,多喝水。献血前一周内如有感冒发烧、腹泻或妇女在月经期间可暂缓献血。 献血中精神不要紧张,采血完毕起床或站立时,不要过猛,要按好针眼,适当休息后再离开。献血后两天内避免剧烈运动,生活和工作可以照常。 六、表彰办法 凡志愿无偿献血者,可计入所在单位的献血指标内,由市献血办发给《无偿献血证》和纪念品。为了完善我校的献血制度,每年将评选出献血先进个人和集体若干名,并给予奖励。 七、偿还办法 为鼓励广大市民涌跃参加无偿献血,推动广州市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办法》,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广州市委市政府做出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 无偿献血者参加献血后其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可按下列标准享受免费用血; 1、无偿献血200毫升以上者,本人可享受献血量三倍的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者,本人及其配偶和本人直系亲属可享受总量为献血量三倍的免费用血; 3、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及其配偶和本人直系亲属可享受不限量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参加献血后其血液经检验不合格者,本人仍可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八、任务与要求 根据广州地区大专院校无偿献血工作的评价标准,今年我校献血任务须完成650人,任务分配是:计算机系110人,机电系:220人,工商系:210人,外语系:110人。希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校2006年的无偿献血工作。 附献血程序和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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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心空 责任编辑:心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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