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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 【字体:
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作者:心空    文章来源:院学生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9    


为协调各部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特对学生会会议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办公例会、各系主席联席会议及部长联席例会、部门办公例会、学生会干部干事全体会议等。

(二)主席团办公例会每周一次,部门办公例会每两周一次,各系主席联席会议及部长联席例会每两周一次,学生会干部干事全体会议另行安排。

(三)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五)会议应准时召开,主席团办公例会、各系主席联席会议及部长联席例会、学生会干部干事全体会议由办公室牵头联系;部门办公例会由各部长牵头联系。主席团办公例会、各系主席联席会议及部长联席会议有事者须及时向主席请假,各部门办公例会向各分管部长请假。无故未到者,必须在会后24小时内向以上会议负责人提交书面解释,逾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六)会议须有固定的会议记录本及详尽的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进行文字记录;各部门办公例会须设有专人负责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按照规定格式送学生会办公室保管。

(七)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

(八)会议总结前段工作,查漏补缺,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和设想,并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

注: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间可进行修改补充,若无异议,一周后自动生效。
文章录入:心空    责任编辑:心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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